应届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 可获得2000元补贴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6-08-01 07:1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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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毕业生可获2000元就业补贴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又发福利了。昨日,记者获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补贴发放流程,促进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据悉,补贴发放对象包括三类:一是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二是招用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的本市中小微企业;三是为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实现初次就业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通知》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就业可获2000元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获1000元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获社保补贴,但个人应当缴交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其本人支付。通过这种方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求职创业、生活困难可申请补贴。在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为1500元/人。对象包括: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可获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记者罗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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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