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区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定为9月22日
将选举产生1300多名区级人大代表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当前我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各区选举投票日均为2016年9月22日。
我市这次换届将产生1300多名区级人大代表,涉及六个行政区、四个新区。根据测算,参加本次区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百万人。直接选举产生的区级人大代表,占我市各级人大代表总数的70%以上。
流动人口数量大,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倒挂是我市人口结构的显著特征。上一届区级人大代表选举中,我市充分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人口选民占全省流动人口选民的一半以上。本次换届,我市将继续为流动人口参选提供便利。宝安、龙岗两区将划出一定数量在以非深户籍人口为主的选区,选举产生非深户籍的人大代表。
据介绍,本次换届选举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和其他劳动者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妇女代表的比例将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则要从严把握,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
另外,拥有外国国籍的,不得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的,原则上不得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但归侨人大代表人选除外。个别优秀归国人才经严格考察、审查后,可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详见A6版公告(记者李舒瑜)
关于我市各区人大代表 选举日和选民登记的公告
第二十九号
我市各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各区选举委员会已依法确定人大代表选举日: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均为2016年9月22日。依照法律规定,光明新区、龙华新区的人大代表选举由宝安区选举委员会负责,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的人大代表选举由龙岗区选举委员会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选民登记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选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选区办理选民登记。
二、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不在一个选区,在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选区登记更方便参选的,经居住地或工作单位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该选区办理选民登记。
三、上一届已在我市办理选民登记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继续在原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登记日截止前在我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凭居住证等有关证明和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交不在户籍地参选的承诺书后,经选举委员会审核,可安排在经常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非深户籍人员选区办理选民登记;其他非深户籍人员申请选民登记,应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户籍所在地选举工作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由经常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非深户籍人员选区办理选民登记。
四、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凡本市在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在各选举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到所在选区设立的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选民合法的选举权利。
六、市人大常委会、各区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工作机构咨询电话:
市人大常委会:88128692、
88127477;
福田区:82925841、82928191;罗湖区:25666536、25666935;盐田区:25226625、25221219;
南山区:26542600、26562134;
宝安区:29998155、29998175;
龙岗区:28900185、28909802;
光明新区:88211615、88211616;
龙华新区:23338381、23338382;
坪山新区:84622568、84622094;大鹏新区:28333235、28333236。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