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泥头车”限行了!举报有奖,每宗50元!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6-10-10 07:21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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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起“小泥头车”将被限行管理

深圳市交警局鼓励市民有奖举报,每宗奖50元

深圳新闻网讯 经过前期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深圳市交警局将于本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19日正式实施泥头车限行管理,从严管理“小泥头车”。

“近期,我们将全面治理“小泥头车”交通违法乱象。”深圳市交警局交警刘明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市交警局决定对从事建筑废弃物、装修材料、生活垃圾、建材等运输的轻型自卸货车(俗称“小泥头车”)实行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深圳交警会严格落实‘一亮二净三不超四规范’管控目标,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小泥头车’肆意违法和事故频发的势头。”刘明介绍称,深圳交警对“小泥头车”实行办证通行,并在办理通行证环节规范验车,做到杜绝“小泥头车”改装、消除隐患。同时,将“小泥头车”纳入“星级用户”管理,安装电子标识芯片,将“小泥头车”验车数据经PDA上传交警大数据,用科技手段实现“小泥头车”常态管理。

未来,深圳交警还会研究将“小泥头车”纳入重点车辆监控平台,建立完善的黑名单管理系统,同时对“小泥头车”运营的货运企业和雇佣“小泥头车”的建筑施工单位等开展车辆源头检查和等级备案工作。

据悉,除了针对“小泥头车”违法行为进行的专项打击外,深圳市交警局还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重点整治“小泥头车”违法行为工作,同时,将“小泥头车”重点违法行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鼓励社会参与。经举报审核无误的,每宗将奖励50元。(记者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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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泥头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排除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从事建筑废弃物、装修材料、生活垃圾、建材等运输的轻型自卸货车(以下简称“小泥头车”)实行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泥头车(以下简称:小泥头车)驶入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道路。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小泥头车驶入以下路段、区域:

(一)罗湖区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原沙湾特检站)、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

(二)福田区景田北片区: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小泥头车驶入以下路段:

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以及龙华新区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四、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小泥头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一)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道路。

(二)龙岗区:

1、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南起龙翔大道(含龙翔大道),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东起坂雪岗大道(含坂雪岗大道),西至五和大道(含五和大道),南起雅园路(含雅园路),北至雪岗北路(含雪岗北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3、坂雪岗大道。

(三)宝安区:

1、东起前进一路、二路(含前进一路、二路),西至新湖路(含新湖路),南起湖滨西路、中路(含湖滨西路、中路),北至西乡大道(不含西乡大道)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宝安大道。

(四)龙华新区:

1、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观澜大道,大和路,沿河路。

(五)光明新区:光明大道。

(六)坪山新区:中山大道。

(七)大鹏新区:迎宾路。

五、小泥头车严禁非法改装,私自加高车厢挡板;上路行驶时装载物不得超出车厢内侧栏板高度;车厢用帆布密封盖严,严禁遗撒、飘散载运物;车身清洁,号牌、反光标识清晰,靠右侧车道行驶。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七、本通告自2016年10月20日至2017年4月19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10月9日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