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学生疑因上课犯错误 被体育老师"推"成骨折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日期:2016-10-27 07:20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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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同学受伤的手臂)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报料称,自己的小孩在新木小学遭遇体育老师推搡,造成右手骨折。据了解,该男生为小学一年级,体育老师对其确有拉扯动作,导致男孩摔倒骨折。

“体育老师过来纠正动作,还推了一下”

张先生的小孩在深圳龙岗区新木小学读一年级,据他回忆,10月10日那天,儿子像往常一样回到家里,但是右手手臂却肿了。询问缘故后得知,是当天体育课做操时,儿子由于动作不规范,“左右方向、转圈之类的动作不对吧”,体育老师过来纠正动作,“还推了一下”,结果把儿子推倒在地,右手摔伤。

张先生称,学校老师先带儿子在深圳市第三医院检查,结果是软组织损伤,“当时觉得问题还不大”。但过了几天,儿子的右手仍然没有消肿,又带他去深圳市儿童医院检查,结果发现: 儿子右侧尺骨鹰嘴骨折、右侧肱骨踝上骨折。“21号刚换了石膏。”

就此,张先生找到学校,要求校方回应、处理此事。最终校方表示承担医药费,并向张先生的小孩致歉。“我小孩还说过以后想学武术,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

(双方协议)

校方:开除老师 积极赔偿

新木小学处理此事的负责人李主任介绍,事情发生在10月10号下午14:30左右,张先生儿子的班级在上体育课。当时,小张同学没有和大家一起排队,而是跟同学打闹,体育老师便过去拉他回来,造成小张同学摔倒在地、手臂受伤。

“班主任第一时间就带着孩子去了第三医院。”李主任表示,小张同学由班主任陪同,拍了X光片,诊断结果是软组织受伤。

李主任表示,过了几天后,张先生再次前来与学校沟通,并出示了在深圳市儿童医院的最新诊断结果:右侧尺骨鹰嘴骨折、右侧肱骨踝上骨折。经过协商,1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新木小学赔付张先生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而医疗费用不包含在这2万元內。

李主任说,目前学校已经把该体育老师开除。另外,学校也开会批评了这一行为,并让老师们引以为戒。(记者 邵枫)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