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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50万!深圳重奖“鹏城工匠”
有个人自荐、企业推荐和专业人士举荐3种申报渠道,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名
深圳新闻网讯 我市将每年评选一次“鹏城工匠”,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对获得者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奖励50万元。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10月25日起实施。
6类人才可参选“鹏城工匠”
今年,我市在《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提出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开展“鹏城工匠”评选活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日出台《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鹏城工匠”是指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等领域中,具有工匠精神、技艺精湛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凡在深圳生产服务一线技能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且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者可参加“鹏城工匠”评选:(一)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三)获“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能标兵”等称号;(四)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并由此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五)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或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成绩,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五名、国家一类大赛前三名;(六)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在深圳市产生重大影响。
3种渠道申报可自荐
“鹏城工匠”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获得者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授予“鹏城工匠”荣誉称号并奖励50万元。“鹏城工匠”获得者在申请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培训类政府资助项目时,符合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鹏城工匠”有个人自荐、企业(行业组织)推荐和专业人士举荐3种申报渠道,为处于各种就业形态的优秀技能人才打通申报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积极申报。申报“鹏城工匠”应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申请表》;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涉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表彰奖励、技术成果等情况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鹏城工匠评选办法详情请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zhrss.gov.cn/。
记者 徐 恬 通讯员 黄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