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问题来了,办信用卡时郝先生本人未到场,这些卡是怎么办成的呢?郝先生发现,冒用者甚至通过了银行开卡时的拍照审核。一位某银行办理信用卡的业务员透露,有些银行业务员为了冲业绩,审查并不严格。
郝先生忙了一个星期,打了无数电话,花了不少交通费,然而还背着一身债务,他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负责呢?对此,潘翔律师就认为,本人未到场,被人冒用证件办理信用卡,而银行未查明的,银行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 潘翔律师说:
这种情况视为银行和事主之间,从来没有建立信用卡金融服务关系,银 行应该按照事主要求注销信用卡,对假冒产生的债务,依法不应该由用户承担, 银行自负其责,向假冒一方追究债务。银行查明事实后,消除不良记录。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如果冒用身份证件目的为了违法犯罪, 例如诈骗,由此产生法律后果,要承担刑事责任,由此产生交通费误工费, 银行负有损害赔偿的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也联系了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等涉事银行,各银行回应,目前正在受理郝先生的投诉,并且会做进一步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