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 人 害 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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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在3月9日凌晨2时许,事发之后,几人回到蔡某佳回到位于福田中心区的家中睡觉。直到早间8时,蔡某佳及他的三名朋友被警方在家中抓获。两名同案也在6天之后被抓获。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6名被告人以涉故意伤害罪诉上法庭。
据悉,案件中除了蔡某佳仅有14岁,尚未成年人之外,还有其他三人也为未成年人,年龄均在18岁以下。不过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满14周岁后,即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案承担刑事责任。刑法同时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记者 李亚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