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的保安。 本版图片均由深圳晚报见习记者 秦瑶 摄
被锁在门口的奔驰商务车。
龙岗一公司仓库凌晨遭人持械“抢货”
系老板前妻派人所为,或因股权纠纷引发,目前警方已介入
深圳新闻网讯 12月6日凌晨1点左右,龙岗区同乐科技园内的深圳荣格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荣格公司)仓库遭到20多位不明身份的人持械“抢货”,一位保安在争执中后背被砸伤。目前同乐派出所已将10名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事件
凌晨闯入数十名“抢货者” 一保安受伤
据同乐科技园后门的值班保安张先生介绍,昨日凌晨1点左右,他和其他两位同事正在园区后门值班,突然有20多人从后门闯进园区,并试图用辣椒水和铁棍等器材控制他们,张先生情急之下拿起保安亭里的器械来反抗,而另一位保安赶紧关上保安亭的门打电话报警。在反抗过程中,张先生被人用钝器砸伤,后背鲜血直流,保安亭的门窗也被人砸碎,里面的通讯设备都被收走。
据荣格公司的负责人孙振国介绍,在后门保安被控制住的同时,另有十几名社会人士开着一辆奔驰商务车及两辆小轿车从其他入口进入园区,“这伙人下车后就直奔我们公司的仓库,他们撬开仓库门后,拿辣椒水往仓库保安的眼睛里喷,还收走了他们的手机和对讲机,然后就往外搬货。”
接到报警后,同乐派出所紧急出警,参与“抢货”的人听闻警笛声纷纷四散逃走,两名躲在工业区内的人被当场抓获,之后被警方带走调查,他们开来的一辆奔驰商务车甚至还没来得及开走。“凌晨4点的时候,他们又来了,想要开走那辆奔驰,但却被大门口的保安发现并阻止了。”孙振国说。
昨日下午2点左右,深晚记者赶到现场,园区大门口还有警察在巡逻。而园区后门的保安亭内则一片狼藉,碎玻璃散落一地,门窗全部被砸坏。被砸伤的保安张先生已经到医院包扎完毕回到岗位上,记者注意到他的制服背后被划开了一条约6厘米长的大口子,透过这道口子能清楚地看到里面包扎的白色纱布。据了解,其他几位保安也都前往医院进行过身体检查,目前均无大碍。
保安亭内散落着各种玻璃碎片。
公司
或因股权纠纷,老板前妻来“抢货”
据悉,荣格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保健品、药品及化妆品等商品销售,此次遭到对方“抢夺”的就是放在仓库内由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工商信息显示,深圳荣格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日期为2005年9月21日,目前显示法定代表人是孙会喜。而在2016年5月19日该公司做过一系列工商信息变更,其中法定代表人由孙小玲变成了孙会喜,董事会成员名单也将孙小玲、路德扬、李绍恩踢出局,替换成孙会喜、杨阳、王煜婷。
对于“被抢”原因及主事者身份,荣格公司负责人孙振国表示,自己怀疑是公司老板孙会喜的前妻孙小玲所为,“那辆没来得及开走的奔驰车是我们公司的车,一直被孙小玲占用,那两个带头‘抢货’的人就是孙小玲的保镖,我都见过,也认识他们。”另据荣格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唐先生介绍,孙小玲和孙会喜两人之间存在股权纠纷,现在还在打官司。“他们的纠纷是从2014年开始的,当时双方签订了协议,孙会喜将股份转让给孙小玲,而孙小玲也要答应他一些条件,但可能因为双方之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两人在公司股权所有权问题上出现了一些纷争,现在还在打官司。”唐先生说,“在这批货归属权不确定的情况下,那就走法律途径,也不能硬抢啊。”
对此,记者致电孙会喜本人,他表示自己不知道此事是否是前妻所为,但自己的确与前妻孙小玲之间存在股权纠纷,今年5月份就开始走司法程序,由南山法院受理,目前官司正在审理当中,昨天正式开庭,他尚未出席。
前妻
那是我自己的货,不存在抢
记者联系到荣格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孙小玲,她表示,自己和孙会喜已经离婚了,当时双方协议离婚时说定公司股权全部归自己。“这个公司是我的,仓库是我租的,存的货也是我的,不存在‘抢货’。”孙小玲说。她还称,此前孙会喜冒用自己的签名和印章非法变更了公司的所有权,她已经提起了诉讼,目前公司非法变更的听证告知书已经下来了,12月8日就会进行听证。
针对冲突事件,孙小玲说:“10月26日晚上我们已经报案了,是对方之前抢了我们的货,之所以会发生这件事,是因为仓库有一批货即将过期,不投入市场就会造成损失。不是我去抢,是他们霸占我的东西,谁会去抢自己的东西呢?这好比您在自己的家里,有人守着你的家,不让你去拿自己的东西。”
为何采取暴力手段来取得权益呢?孙小玲称,具体的细节她不清楚。她每次去拿货都会受到对方阻挠,实在没办法。“至少目前为止,没有哪个部门能教我如何拿到快要过期的货物。”孙小玲说。
警方
已带回10名涉事人员调查
据龙岗警方介绍,12月6日凌晨1点左右,同乐科技园发生一场纷争,警方目前已将10名涉事人员带回调查。经初步调查了解到,这是一起因双方经济纠纷所引发的治安事件。办案民警介绍:“涉事双方对货物的归属权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引发冲突,具体的处理结果还要看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律师
有理法庭上说 切忌采取过激手段
对此,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翔律师表示,如果双方的经济纠纷已经到法院起诉了,就应该等待法院判决,按照判决结果来执行,在法院还未判决的情况下采取过激的行为肯定是不妥当的。潘翔律师认为,上述事件还只能定为经济纠纷,不能认定女方有抢劫和抢夺的行为,“因为双方之间存在纠纷,但是如果在双方争执的过程有殴打行为就属于治安案件了,如果打成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打成轻伤时属于刑事案件。”
潘翔提醒,不论起因是什么,也不论谁对谁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双方绝不能强行用肢体接触的方法强行争夺货物所有权。“不管谁对谁错,打人肯定是不对的,有理要讲在法庭上,双方如果对协议有争议要走法律程序解决,使用暴力手段只会激化矛盾。”(见习记者 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