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龙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二次会议对刘高葆等18名区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任命,同时任命汪泳等4位同志为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
获任命的18名区政府部门“一把手”中,马红等7人属于留任,丁左发等11人属于提拔或重用。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在会前已经对区政府提请的人事议案进行了初审,拟任人员均已通过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考试、成绩合格。
新任命人员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均作了表态发言。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少雄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办法》、《关于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全媒体记者/张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