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
专查远光灯设备已经上岗
深圳交警组织测试了新型电子警察设备,专门用于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
首批设备已在深南大道、北环大道重要路段、关键节点安装调试完毕,并于12月14日正式上岗执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机动车在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使用远光灯的,处300元罚款,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