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学寒假不准补课 寒假1月15日开始 2月12日结束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7-01-13 07:30
坪山新闻网
分享:

深圳新闻网讯 全市中小学生将在本周迎来他们期待已久的寒假假期。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全市小学、初中放寒假从2017年1月15日开始,2月12日结束,共29天。高中寒假从1月15日开始,2月5日结束,共22天。中等职业学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执行,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

针对即将到来的寒假,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应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有偿上课,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含租借)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

各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做好寒假幼儿留园工作。举办留园班的,应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合理安排教职工轮休。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应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行动,防止灾害发生。(记者陈简文)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