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询问,在深圳参加生育保险,
如果到外地生孩子能用生育保险吗?
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有关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在这里,要注意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交费的时间。
小编提醒,细节很重要啊: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很重要! 必须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交费的时间。
2.“规定”很重要! 怀孕和分娩要符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规定!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3.“目录”很重要! 因怀孕、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个目录”)。(深圳社保局官网也有介绍)
4.定额很重要! 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和分娩产生的费用。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产前检查按照我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的部分不予支付!
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
不少准妈妈在怀孕之后打算辞掉工作,这种情况下,准妈妈们一定要慎重考虑哦。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各位妈妈们要注意!
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和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
记得加盖医院的公章,
妈妈们可在返深之前,
将完整的病例资料
(比如病历本、住院病历)
和费用清单准备好。
那么如何报销生育保险呢?
先登录“深圳市社保局官网”,进入“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上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参保人签名后带此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到窗口提交资料受理。
网上申请报销流程
一.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https://e.szsi.gov.cn/siservice/(没有注册请先注册后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