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询问,在深圳参加生育保险,
如果到外地生孩子能用生育保险吗?
答案是可以的!
根据有关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在这里,要注意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交费的时间。
小编提醒,细节很重要啊: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很重要! 必须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交费的时间。
2.“规定”很重要! 怀孕和分娩要符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规定!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3.“目录”很重要! 因怀孕、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个目录”)。(深圳社保局官网也有介绍)
4.定额很重要! 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和分娩产生的费用。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产前检查按照我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的部分不予支付!
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
不少准妈妈在怀孕之后打算辞掉工作,这种情况下,准妈妈们一定要慎重考虑哦。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各位妈妈们要注意!
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和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
记得加盖医院的公章,
妈妈们可在返深之前,
将完整的病例资料
(比如病历本、住院病历)
和费用清单准备好。
那么如何报销生育保险呢?
先登录“深圳市社保局官网”,进入“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上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参保人签名后带此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到窗口提交资料受理。
网上申请报销流程
一.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https://e.szsi.gov.cn/siservice/(没有注册请先注册后登录。)
二、进入“生育业务办理”菜单
输入申请信息
说明:
1、进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申请页面(如上图)
2. 个人基本信息自动显示。
3. 申报对象默认为“参保人本人”,若是为本人未就业配偶进行申报,请选择“参保人未就业配偶”
4.选择申请项目:
a. 产前检查可以与顺产/难产/中期妊娠引产术同时勾选,其他项目不能同时勾选
b. 选择顺产默认为单胎,若是多胎请选择胎数
c. 选择难产默认为剖宫产及单胎,若是多胎请选择胎数,若是其他情况的难产请选择相应类型
d. 男性申请项目包括:输精管结扎术、输精管复通术。
其余均为女性申请项目
5.费用日期按以下规则填写:
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填写分娩出院日期、
只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有分娩的填写分娩出院日期、
只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但有中期引产的填写引产手术出院日期、
报销计划生育手术项目的填写出院日期或手术结束日期;
6.联系电话请输入手机号码
7.若是为本人未就业配偶进行申报,必须输入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8.报销帐户必须为参保人本人的帐户,若已开通金融社保卡,则系统自动获取社保卡帐户。若没有开通,则参保人需提供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银行帐号。
9.若申报项目包含产前检查,需确认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项目记帐金额不超过2000元,若超过则产前检查费用无可报销金额。
10.点“下一步”提交
第三步:确认申请信息
确认申报信息后,输入验证码,点“提交”按钮
第四步:打印申请表
说明:
1.点“打印”按钮来打印申请表
2. 申请表应正反两面打印
3.参保人签名后带此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到窗口提交资料受理。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查询
1、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查询”菜单查看办理状态。
2、 若申报信息填写错误并且业务尚未受理,可点“撤消申报”,那么此条申报信息就会作废。
3、 若需要补打申请表可点“打印申请表”链接。
申请报销都需要哪些材料呢?
1.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职工在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申请后打印);
2.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 社会保障卡(职工提供)
4. 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
5. 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6. 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
7.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此外,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职工请提供金融社保卡。
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记得加盖医院的公章,如果担心资料提供不全,可在返深之前,将完整的病例资料(比如病历本、住院病历)和费用清单准备好。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深圳市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一览表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查、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前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唐氏筛查项目(包括甲胎蛋白、雌三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甲功三项(备选);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包括胎儿产前诊断项目)、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抗D滴度检查(备选);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前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前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前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血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胎心监测;
第十次检查:(38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胎心监测;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另外,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等检查根据需要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