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公司组织“团建” 女子出意外或成“植物人”
来源:经济生活报道
发布日期:2017-02-27 07:47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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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关于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工商保险行政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员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依法应该认定为工伤,如果员工参加单位组织或者发起的团建活动受到伤害的,因为员工是在单位的组织下参加的活动,那么这种情况应该视为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此外,如果员工家属对于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中陈诉的事实部分有异议的,家属也可以自行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律师:如果员工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依法因为员工垫付抢救费用,解决员工医药费的燃眉之急,垫付之后,今后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凭着票据,可以向社保部门报销医药费用。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