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新买奔驰GLC260轿车有异响 维修多次不见好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7-03-01 07:3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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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 消费者可以多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安杰(深圳)律师事务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就陈先生所遇到的问题指出,陈先生可以要求4S店对其购买的奔驰新车负责,而不是将责任踢给厂商。潘翔律师认为,陈先生购车时是直接与4S店签订的合同,所以4S店必须对其的车辆负责。但由于我国目前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对汽车的更换退货都有严格的标准,陈先生的刹车皮已经免费更换过两次还是有异响,他需要将车辆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确实属于车辆质量问题,同时符合我国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陈先生一方面可以要求4S店免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直至消除故障。车辆问题无法解决时,陈先生可以要求4S店无条件退换货。如果在4S店维修期间造成陈先生没有车辆使用,4S店还必须向陈先生提供备用车辆或者补偿一定的交通费用。

潘翔律师向遇到汽车问题的消费者支招,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或者使用汽车遇到问题,多次与4S店协商无果时,消费者首先可以向消委会进行投诉,由消委会进行调解处理,调解不成,消费者也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此寻求帮助,再或者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能够切实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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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看法] 消费者可以直接与厂商沟通

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杨国辉先生表示,针对所购的新车出现问题,4S店多次维修都无法解决时,消费者可以直接向车辆所属厂商进行反馈,厂商会派更加专业的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然后指导车辆的维修,消费者不必无限期等待4S店的推脱。(记者 高向荣)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