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将福田区下梅林一街(下梅林三街至下梅林二街)三条车道的中间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二、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2017年3月12日至2017年9月11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行驶。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