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客惠州买房 交了47万元首付按揭却办不下来
来源:惠州电视台
发布日期:2017-03-13 07:13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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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盘销售孙经理告诉记者,“如果要解除合同,我昨天也跟袁先生讲了,我们可以走正规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对的。我们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这个也没有关系的。”

  随后记者也就袁先生的问题咨询了律师,律师介绍,按照现行法律的司法解释,对于选择按揭方式购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按揭无法审批通过,按过错原则处理,看究竟是谁的责任导致的无法办理,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乐文指出,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按揭不能办理,这种情况下建议他应该充分跟开发商进行一个沟通,当然解决问题还要看开发商的态度和合同的约定

  事实上,在实际的商品房购买过程当中,如果选择按揭付款方式,买受人首先要对自己的购买能力做一个正确的评估,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明示、暗示、口头许诺等。除此之外,也可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此有所约定,规避风险。

  最好能在补充协议里面明确约定,因为银行按揭不能贷款,可以选择开发商全额退款解除合同,或者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支付尾款。当然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这种情况的条件下,买受人就要考虑这种风险了。

  通过袁先生的经历也给各位准备购房者提个醒,购房前最好自己也要提前做好功课,比如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为了规避风险,也可以和开发商提前通过合同的形式约定双方责任。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