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南宝安路口,一位母亲将宝宝放在单车篮子里,这位母亲看见路口有交警执勤,竟然在机动车道直接调头离开。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羽洁摄
骑单车上机动车道罚50元
“千警百组”行动首日查处行人交通违法2877宗、非机动车交通违法3709宗
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市交警局启动“千警百组”行动,全力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记者随警执法发现,共享单车是违法“重灾区”。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市民将自行车骑在机动车道上罚款50元,逾期未缴纳罚款的会被纳入社会征信。截至昨日17时30分,全市共查处行人交通违法2877宗、非机动车交通违法3709宗,参加社会服务660宗。
违法多交警开单“忙”
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深南东路与宝安南路路口,该路口四个方向没有过街斑马线,行人过街需要走地下过街通道,而这也成为违法市民的违法理由。“骑自行车在过街通道里搬上搬下太费劲了。”张女士由宝安南路北向南方向最右侧机动车道骑行被交警拦下。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她非常抱歉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了。
“我为什么签字?我哪里违法了?”“你在机动车上骑自行车是属于违法行为。”“我是按导航骑的啊,以前骑也没事儿。”一名男子被交警开罚单后与交警争辩。记者发现,在此路口的宝安南路南北方向和深南东路转弯进入宝安南路,经常有自行车出现在机动车道上,十几分钟时间就开出十几张罚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对于在机动车道骑行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律顶格处罚,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