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单车上机动车道罚50元!违法多交警开单“忙”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7-03-17 08:07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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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频现违法

深圳市区自行车道资源严重匮乏,自行车使用者违法占用机动车道、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记者在深南东路与宝安南路路口观察了近1小时,七成的违法载体是共享单车。记者刚到路口5分钟,执法交警就集齐了四种颜色的共享单车,基本涵盖了在我市运营共享单车的企业。

共享单车作为城市慢行系统中全新的一种绿色出行方式,受到市民的欢迎,选择使用共享单车出行的市民越来越多。随之也产生了一些交通管理问题,使用者在机动车上道上任意骑行,是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

逾期不缴罚款纳入社会征信

昨天,对于拒不出示身份证或未带身份证的违法当事人,民警通过PDA进行人脸识别。记者看到,民警对违法人员拍照后,很快便比对出多名关联人员,民警进一步询问当事人确定身份,进而进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深圳交警便与多家社会征信机构共同推进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利用征信对违法行为人的约束。行人、非机动车被纳入征信的情形主要为受到处罚后逾期未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因交通违法影响的个人信用,将会对考驾驶证及驾驶证相关业务办理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小汽车摇号申请。而随着全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未来个人信用也会对就业、贷款等产生影响。(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实习生 范蕾蕾/文)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