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民宿纳管将分步进行
来源:晶报
发布日期:2017-03-30 10:38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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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记者 陈碧霞 通讯员 罗海铭)因民宿管理的“国家标准”近期出台,大鹏新区原定于今年3月31日前完成的民宿纳管工作,确定延期分步进行,确保行业稳定发展和纳管工作有序推进。

2017年2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通知》(以下简称《防火导则》),提出了民宿管理的“国家标准”。该标准对农家乐(民宿)的界定,以及防火安全管理、住房结构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其标准和要求与《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存在差异。如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农家乐(民宿)”,而《管理办法》第十条中对民宿的标准确定为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建筑物不超过6层、床位总数不超过30张。同时《防火导则》中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与新区现行的《大鹏公安分局民宿管理消防工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据了解,在“国家标准”与“大鹏标准”存在部分差异的情况下,新区决定对民宿纳管限期进行延期。目前新区有关部门正组织专家对《防火导则》与《管理办法》的适用性与可行性进行科学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分步推进民宿的整治纳管。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