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单车 将逐步向坪山光明推广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7-03-30 10:46
坪山新闻网
分享:

近日深圳街头出现的共享电单车。

【深圳商报讯】(记者 郑思)昨日,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表示,我市仍然执行“限电”管理政策,在未限行区域将逐步采取共享疏导管理措施,实施疏堵结合管理模式。大鹏新区共享电单车运营模式成熟后,将逐步推广至坪山、光明等非限行区域。

今年,深圳“禁摩限电”工作迎来第6个年头。虽然我市在近六年的交通事故中,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仍然占总事故死亡人数的42%,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占28.29%。在一些非限行道路,市民确实存在一定的使用需求。综合国内各大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外乎“禁、限、疏”三种管理模式,深圳交警正在积极探索创新之路,逐步改变目前超标电动自行车泛滥的局面。

冯新毅表示,去年年底,经各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我市禁摩限电工作联席会议已明确今年深圳电动自行车管理方向:

一是加强疏导管理措施。在大鹏新区采取疏导管理措施,推广共享出行,待模式成熟后逐步向坪山、光明等非限行区域延伸。

二是加强限行管理措施。在宝安、龙岗、龙华等区域加强限行管理措施。参照南宁模式,在辖区试点增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教育培训点,由区政府牵头,在每个街道办建立1个固定学习点和2个简易学习点,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研究禁行管理措施。在福田、南山研究在辖区内对电动自行车试点全面禁行的可行性。参考广州管理模式,研究设定“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可行性报告,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深圳交警将联合各部门依法整治、严格管理、规范疏导。继续依托市联席会议,出重拳严厉打击辖区地铁口、公交站点、口岸、商业繁华区域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残疾人车、电动三轮车、铁甲改装车等“五类车”兜客揽客 “乱象”;严厉打击各大市场及商业繁华区违法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管委重点打击 “五类车”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黑窝点,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门店,减少涉及“五类车”的交通事故。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