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小长假已过,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5月30日当天加班,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3天小长假全程加班,总加班费不得低于653.4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通知,2017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5月30日(星期二,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具体计算方法为:5月30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300%;5月28日或者29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21.75)×200%。
目前,深圳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端午节当天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280元。5月28日、5月29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支付186.7元×加班天数的加班工资。如果3天假期都在岗,劳动者可拿到653.4元的加班工资。
读特记者 庄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