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记者 陈晓薇 实习生 刘淑芳
5月31日和6月9日,深圳市法制办通过官网分别对《深圳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立法解读,回答网友提问。这是市法制办首度对已经实施的政府规章进行出台后的立法答疑,与此前两部政府规章在制定过程中向网友征求立法意见相呼应,构成了一个公众参与立法的完整链条,同时,将“立法+互联网”工作又向前推进一步。
近年来,市法制办主动利用网络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与公众进行立法互动交流,不断创新“开门立法”的形式与途径,提高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带来立法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移动端成为立法互动的“主战场”
为什么要把立法工作“搬”上互联网?市法制办的出发点,是创造条件让利益相关方及时、充分、有效地表达意见,而这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坦言,一直以来,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不高、沟通渠道不畅,是各地政府立法机构普遍面临的难题。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人们在生活、学习和工作等各个方面已经离不开互联网,其中微信已成为移动互联网最大的平台应用。市法制办在工作中体会到,政府只有去主动适应网络时代,适应老百姓的社交习惯,才能有效了解到社情民意。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法制办与公众进行立法互动,主要依托其官方门户网站“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市法制办”进行,有五种形式:一是网上征求意见,二是网上问卷调查,三是网上立法座谈,四是网上立法听证,五是网上立法答疑解读。
其中,移动端的微信公众号平台,成为开展上述互动的“主战场”。去年8月以来,市法制办将以往只在会议室举行的立法听证会完全“搬”到了微信平台,先后在官微上举行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医疗急救条例、环境保护条例、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等6部法规、规章的微信立法听证会,并为此专门开发一套技术系统,让网友通过微信公号点击链接后,便可进入听证会“群聊”,自由发表意见,不受地域、身份的限制。
互联网立法互动有五个优点
立法交流走上移动端,的确引发了公众对立法不一样的关注度。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通过报纸、广播、网站等媒体发布消息来征求立法意见,不少法规、规章立法文本在一个月的期限内,甚至没有收到一条反馈。但自从采用微信征求意见后,效果有了明显改观。最多一次是网约车立法听证,当时有265名市民代表和44家企业代表参加听证,收集意见和建议超过900条,大大超出平时收集到的数量。
在市法制办看来,互联网立法互动的形式虽然存在参与人员的身份难以确认、素质良莠不齐、意见征集质量不好保证等不足,但至少有五个突出优点是线下不可比拟的。
一是,不囿于地域和界别的限制,可以通过网络吸收市内外甚至境外的相关专家或者人士参与立法,提高意见征集的质量;二是,契合年轻人的社交习惯,可以发挥移动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的优势,吸引年轻人关注、了解、参与和支持立法;三是,更加灵活便捷高效。省却会议场地,也可以让工作人员从繁琐的会务准备工作中解放出来。网民则可以通过互联网远程参与,足不出户,减少公众奔波时间,大大节省社会成本。四是,不受参与人数的限制,互动效果好,突破传统面对面交流“一对一”的约束,实现“一对多”、“多对多”的互动。五是,互联网交流的私密性,有利于网民更加放松、自由地表达意见,便于立法机构更加准确、真实地把握民意。
将与民生相关的立法项目作为互动重点
梳理市法制办在线立法听证、立法座谈、答疑解读的法规、规章主题,不难发现,都是与公众生活相关度极高的立法,比如校车安全、环境保护、医疗急救、网约车、地铁运营、路边临时停车等。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会将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立法项目,作为选择与公众进行在线交流的重点。这类立法社会关注度高,立法过程越广泛听取民意、越充分进行利益博弈,才越能求同存异,社会成员才会更加自觉地遵守。
“法律只有经人民同意,才会得到他们的敬畏。因此,必须开门立法,走群众路线。”该负责人表示,在立法项目征集、草案文本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立法解读(后评估)等不同的立法阶段,最大程度地吸引公众参与,最大的好处是减少法规、规章出台后的执行成本。尤其是由于立法语言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若非经过专门的法律语言和法律逻辑方面的训练,普通民众难以准确把握法律规范的含义,因此,有必要在法规、规章出台后进行立法答疑和解读,这有助于社会成员更好地“懂”得这部法律,也便于法律规范更好地实施。
为让立法答疑效果更好、参与更便捷,据悉,市法制办接下来将考虑在官方微信平台上开展立法答疑解读,同时改变提前征集问题的方式,采用与网友的实时在线交流,而且还将探索联合相关部门做一些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