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许可馨)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消息,《关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9-01、19-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已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9-01、19-0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龙岗区教育水平,完善基础教育配套设施,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益,满足《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要求,现拟对[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9-01、19-02用地进行规划调整。
该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调整事项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整用地位于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黄阁路与清辉路交叉口以东,第三高级中学以北,面积约3.6公顷,现状为空地。
二、规划情况
依据《龙岗区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法定图则:19-01地块规划为政府社团用地(GIC1),用地面积25988平方米;19-02地块规划为公共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G1 S3),用地面积9827平方米,配建社会停车场。
三、规划调整内容
将19-01及19-02地块部分用地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19-01地块规划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用地面积25826平方米;19-02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用地(G1 S4),用地面积9989平方米,配建社会停车场。
四、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沙园路龙城街道办事处新办公大楼
(四)项目现场
地址:黄阁路与清辉路交叉口以东,第三高级中学以北。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日,自2017年6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16日止。
六、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回龙埔及龙城公园地区]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55)28917166 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