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后较场尾民宿全部纳管 整治后仍不合格将被取缔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日期:2017-06-28 07:58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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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场尾全景图。 (由大鹏办事处提供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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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后较场尾民宿全部纳管

整治后仍不合格将被取缔

深圳新闻网3月30日深圳商报报道了由于“国标”与“地标”存在差异,因此大鹏新区民宿纳管的日期从3月底延后。昨日,记者从大鹏新区相关部门获悉,新区对民宿综合整治与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调整,要求民宿经营者需在2017年11月前办齐“六个文件”。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大鹏新区共有民宿近1172家,占全省民宿53.4%,其中南澳办事处560家,大鹏办事处486家,葵涌办事处126家。由于部分民宿存在安全、消防等隐患,加上数量过多,竞争过大,也不利于行业发展,因此新区相关部门表示,民宿纳管势在必行。

针对近年来爆炸式增长的民宿,大鹏新区2015年颁布了全省第一个民宿管理办法,并在去年底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拟在今年3月底前对民宿进行纳管。但由于今年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与此前新区出台的纳管标准出现差异,纳管便延后进行。

调整后的“地标”与“国标”相统一,将民宿的经营用客房数量规定从床位总数不超过30张改为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从6层降为4层,建筑面积仍为不超过800平方米。另外还规定民宿不得违反消防安全、水源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规定;不得设置于建筑物的地下楼层;不得设置于已纳入市政府批准的城市更新计划或土地整备计划范围的建筑物内。

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民宿,管理部门将当场告知民宿经营者如何取得具备消防安全鉴定文件、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同意民宿经营证明、民宿经营责任协议、营业执照、加入民宿协会证明等六个文件,并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纳管工作,特别是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消防评估合格文件。

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民宿,将由公安部门引导其向旅馆业转型或执法关停处理。

另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但不愿整改的,民宿自治管理单位应该做好相关解析宣传工作,如愿意整改可继续进行后续整改工作;如做相关解析宣传工作后,仍不愿意配合整改,相关部门将进行执法关停处理。

相关负责人表示,相信通过共同努力,新区民宿整治纳管工作定能如期完成,民宿经营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将得到有效的解决,民宿行业的发展环境也将进一步的净化。请各位民宿经营者按照新区规定进行对照自查,属于超规模民宿主动转型为旅馆业;符合民宿设置基础条件但未取得六个经营文件的,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7步取得 “六个文件”

如何取得纳管所需的“六个文件”,新区有关部门作出了说明,必须分7个步骤完成。民宿经营者还可以与辖区办事处民宿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联系,获得更详细指引。

一是办理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文件。二是消防安全评价文件,由经营者委托市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确定(在市未明确之前,可以委托具备消防设计资质的消防服务技术机构)或民宿行业协会团购的消防安全评价机构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三是办理《同意民宿经营证明文件》。四是办理或更正营业执照。五是消防安全评价合格的,可持相关的备案登记资料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备案登记;评价不合格的,由业主或经营者根据评价结论进行整改。六是民宿经营者与业主携带派出所出具的《大鹏新区民宿备案登记凭证》,与民宿自治管理单位签订《民宿经营责任协议》及业主签订《民宿房屋业主承诺书》。七是民宿经营者持营业执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和消防安全评价文件(含派出所出具的民宿消防安全备案登记凭证)、同意民宿经营证明文件、民宿经营责任协议到民宿协会办理入会手续,申请人填写《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协会入会申请表》,经审批完后颁发《深圳市大鹏新区民宿协会人员证书》。(记者张妍)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