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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楼盘乱设墙体广告被罚1万
深圳新闻网讯 在城市市容市貌管理中,非法广告是屡禁不止的市容顽疾之一,也给深圳市创建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抹黑。近日,坂田街道执法队岗头社区组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坂雪岗大道与稼先路交汇处的某大型楼盘,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墙体广告,依据相关规定,给予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坂田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与稼先路交汇处某楼盘A、B座墙面擅自设置墙体广告6块,其中A座中的两面墙体各一块,B座的四面墙体各一块,合计约600平方米。当日,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并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其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未经市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和《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目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墙体广告的规定。7月3日,坂田街道执法队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一目,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一万元罚款的决定。
今年以来,坂田街道执法队大力提升市容环境品质,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各类市容顽疾,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切实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今年至今,坂田街道执法队共查处户外广告、条幅9109起,罚款共计25000元;各类市容环境案件罚款合计1063900元。(记者 梁睿 通讯员袁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