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涂胜)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18529人被记征信黑名单!这4种交通违法后果很严重!》,全文如下:
失信者寸步难行
守信者一路畅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等情形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在前期试点数据的基础上,将对2017年1至6月份以来涉及《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所列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纳入社会征信。
那么哪些行为
会被纳入征信系统呢?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会被纳入社会信用征信系统:
(一)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的;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责任的;
(三)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
(四)运输企业车辆平均违法率较高或者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
其实,早在2015年深圳交警就与芝麻信用开始合作搭建大数据交通管理征信系统,将交通违法纳入个人征信体系,推动实现交通管理征信场景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