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女士说
早在今年三月份
她就在律师的见证下
跟侄子和侄孙签了《遗赠扶养协议》
那么
老太太立的这份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何老先生的儿子又有没有继承蔡女士遗产的权利?
蔡女士又该通过什么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意定监护 保护老人权益
蔡女士今年三月份在律师见证下,签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她生前的生活由其侄子和侄孙负责照料,负责给蔡女士养老送终,蔡女士去世之后其名下的房屋及财产则遗赠给对方,这份《遗赠扶养协议》,就相当于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
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现行的成年人监护制度只有法定监护,为了化解老龄化等社会问题,将于今年十月一号正式实施的新的《民法总则》中,提出了“意定监护”的法律规则,成年人在意识能力健全的时候可以预先选定监护人并与之缔结委托监护合同,律师认为,蔡女士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对自己未来的监护人和遗产分配进行了说明,是受法律保护的。
律师建议:采取行为保全和财产保全
目前,蔡女士已经将何老先生的儿子等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在此期间,为了保护蔡女士的人身安全,避免再次发生27号早上的类似事件,蔡女士的侄子可以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蔡女士可以主张在自己生活的区域范围内不允许侵扰自己的人出现或者干扰她的生活,如果对方再次侵扰她的生活,就会受到相应的惩处。同样为了保护蔡女士的财产安全,蔡女士同样可以对其财产向法院主张“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