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 迁移 上学 买房 弄本假户口蒙混过关?警方:后果很严重
来源:深圳龙岗警营
发布日期:2017-08-10 00:02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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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些问题

  一些“聪明”人会想到一个快速解决的方法

  ——办个假户口本呗

  他们认为办个假证没什么

  蒙混过关就“一本万利”

  被发现了大不了道个歉

  通不过审核

  咱不办事了还不行吗

  这三个发生在龙岗的真实案例告诉你

  你想简单了!

  办假证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

  7月14日,龙岗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工作人员发现,一名男子使用假户口本办理身份证。新城派出所将违法嫌疑人吴某(男,35岁,广东人)带回调查。

  2

  7月25日,罗岗派出所户政室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黄某(女,46岁,广东人)办理户口迁移业务时涉嫌使用伪造的户口本。罗岗派出所已对黄某展开调查。

  3

  7月24日,龙岗公安分局布吉户政服务中心民警工作中发现,黄某(女,30岁,广东人)办理随迁入户业务时提交的户口本系属伪造,随后布吉派出所将黄某带回调查。

  以上三名嫌疑人因涉嫌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被龙岗公安分局依法 刑事拘留

  在申请办理户政业务时

  为规避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一些人心存侥幸

  选择以假乱真、铤而走险

  甚至认为

  自己只是图方便买了个假证件

  算不上违法犯罪

  殊不知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涉嫌犯罪

  将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岗警方再次提醒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以身试法,因小失大

  警方提醒

  市民在办理户籍业务时,提供申请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如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证件和证明申请入户、办理身份证等业务,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二十八条、四十五条等法律法规,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还将取消当次入户资格,通报相关部门永久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入户深圳,并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