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监局:4S店强制“捆绑”销售车险属违法行为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7-08-17 08:22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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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监局:4S店不得捆绑 搭售商业车险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部分媒体报道称,有消费者在4S店购买新车时,被强制捆绑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昨日,深圳保监局对此指出,与交强险不同,机动车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为车主提供的商业保险产品,消费者对是否投保、购买的产品组合和保险额度、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和购买渠道等均有自主选择权,任何机构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或者限制消费者购买车险,这类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深圳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和权利义务的约定,将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配合销售人员完成身份认证和记录,实名支付保险费,并亲自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避免在后续服务和理赔过程中产生纠纷。在购买过程中,消费者要认真查验保险销售人员和销售机构的合法资质,投保车险后可以登录相关保险公司网站查验保单的有效性。车主在保险消费时,应根据自己的风险判断和偏好理性选择车险产品,理性选择投保渠道进行保险消费,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如在购买车辆保险的过程中遇到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市场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78保险消费者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记者 张程 通讯员申保坚)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