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排坐抄法规 整治电动车违法,交警再出新招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7-08-31 07:38
坪山新闻网
分享: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许可馨)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文《排排坐抄法规!整治电动车违法,交警再出新招!》,下面是全文:

  电动车骑行便利

  而涉电动车交通事故

  也不容忽视!

  今年来,深圳共发生

  涉摩涉电事故348起

  被查处的电动自行车

  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机动车违法291307 ,其中涉及电动车114878,占 39.43%。

  这些电动车都是因何违法呢?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或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90170宗占78.49%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14906宗占12.98%

  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9783宗占8.52%

  开上机动车道的电动车被交警拦下来

  开展电动车违法集中整治!

  即日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每周三为全市统一行动日,8月30日为第一次统一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冲红灯、违规载人载物、逆行等交通违法。 对严重违法按规定进行处罚,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怎么个教育法呢?

  深圳交警在全市设置了10个“交通违法教育点”,配备有宣传展板、工作台、抄写教育登记本、抄写本、抄写教育法律法规模板及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

 

  对电动车违法汽车人接受抄写教育属首次的轻微交通违法,安排当事人在“抄写教育点”,在专用记录本抄写涉及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的交通法规,承诺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随后引导当事人观看学习涉及行人及非机动车的相关规定、事故案例的宣传展板,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不想写字,还有绿马甲的方式哦!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路口引导教育模式,穿上绿马甲、佩戴口哨,在教育点路口引导指挥其他行人、非机动车遵章守法。

  注意!注意!注意!

  以上教育只针对首次违法哦!

  对当事人的第二次违法

  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违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1.驾驶电动自行车载限制或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瓶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的专用标志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3.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

  4.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5.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的,处20元罚款

  6.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的,处500元罚款

  7.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的,处50元罚款

  便捷的前提是安全

  电动虽好,且骑且珍惜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