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
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那么具体要怎么报销呢?
别着急
小编都已经为你们准备好啦
小伙伴们接着往下看~
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职工在其未就业配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待该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报销材料
1.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4. 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5. 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住院的一定要提供出院小结)
7. 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验原件,收复印件)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社保金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8.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提供,只申请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无法提供该项资料,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