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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9月11日起深圳交警全城整治涉临时牌违法
深圳新闻网讯 悬挂外地车机动车号牌在我市限行时间上路虽然有两次免罚的机会,但终归是存在限制,有的人就打起了外地临时牌的主意,企图逃避查处。9月11日起,深圳交警全城范围内整治涉临牌违法行为,其中粘贴外地临牌的机动车在限行时间上路的,没有免罚机会,直接予以处罚。
据介绍,为规范临时号牌机动车通行秩序,深圳交警将采取多种方式,对悬挂临时号牌机动车进行检查和现场执法。主要整治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悬挂车牌且无临时号牌,临时号牌过期,不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悬挂外地临时号牌“冲禁令”,临牌车辆违停、乱变线、闯红灯等。
执法过程中,民警将对临时号牌机动车现场核查档案号牌资料,对于无号牌档案资料的机动车予以现场扣车和处罚,对于伪造临时号牌或使用伪造临时号牌的当事人依法予以拘留;凡是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在广东省内有3宗以上违法未处理的,依法予以扣车,并敦促当事人尽快处理违法行为;对非本市核发的临时号牌载客汽车,不适用“限外”通告中前两次在禁行区域内免于处罚的规定,在工作日高峰期现场发现的外地临牌车,直接按“冲禁令”进行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
同时,《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驾驶无号牌、无行驶证或者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一万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第三十一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按照前款规定处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9月11日起,交警部门将在全城范围内整治涉临时号牌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提醒,已取得临时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该在前、后挡风玻璃规定位置粘贴临时号牌。一张粘贴在车内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者右下角,以不阻挡驾驶人的视线为准,另一张粘贴在车后窗玻璃的左下角。注意,是粘贴,不是放置。记者 解树森 文/图
9月3日,深圳交警铁骑巡逻至红棉路,发现一小车无号牌,临时牌也没有,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扣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