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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老人或可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深圳新闻网讯 为优化配置公办养老床位资源,昨日,深圳市民政局发布了《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并向市民征求意见,即日起至9月30日,市民如对《办法》有修改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信函三种方式向市民政局进行反馈。
《办法》规定,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且自愿申请的老年人可以轮候入住市、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根据“困难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分为优先保障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其中,低保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特别扶助老年人以及经市、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归属到优先保障通道进行轮候。
此外,市民政局将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或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评估机构名单、评估指标、评估流程将在平台上公开,市民可按需就近选择本辖区内的评估机构。此外,公办养老机构设置的床位数量和类型将在平台进行公示,产生空余床位后5个工作日内需在平台发布空余床位信息。
能力评估是申请入住轮候公办养老机构的前置条件。市民政局方面表示,符合办法规定的老年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须自行或由他人协助在平台进行注册、预约评估机构进行能力评估,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后可凭有效票据向公办养老机构申请报销1次能力评估费用,平台系统依照《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计分,评估结果作为入住轮候公办养老机构评分的主要指标。
4类老人归属优先保障通道
低保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特别扶助老年人
经市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记者 陈杏花 通讯员常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