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一笔钱
很多家庭可能忘记领了
根据2017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
《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新增了两类奖励对象可以领取
“计划生育奖”
如果你还按照以前的“奖励办法”领钱
那你可就ou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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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已经领取一次性奖励或退休金加发5%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是2009年1月1日之后户籍迁入深圳,且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如果你的爸妈之前因为这两个条件
拿不到奖励的话
以后每年就能多领一笔钱了!
奖励标准为每月160元,即一年可领1920元
哪些人可以领?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深圳市民:
① 具有本市户籍;
② 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③ 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的;
④ 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新增了哪些奖励对象?
① 已领取一次性奖励或退休金加发5%的独生子女父母;
② 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深圳户籍,且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性已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