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91件
同时宣布105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
深圳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对1979年深圳市设立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公布了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291件。这是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的。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分为两类,第一类《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1987〕164号)等27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自动失效;第二类《关于停止执行“深革发〔1981〕117号”文的通知》(深革发〔1981〕200号)等1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长期有效。
此外,经过清理,市政府宣布《关于调整生猪收购价格的通知(深革发〔1979〕7号)》等105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凡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记者王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