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监控上百万电商价格变动
深圳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让消费者“安心过节”
勾特/漫画
深圳新闻网讯 “双11”即将来临,不少人已经装满购物车准备“血拼”一把,不枉费这一年一度的“剁手日”。为了让消费者能安心“过节”,不被虚假广告、商品质量以次充好等问题所困扰,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要求,加强了对网络市场的监管。
“价格欺诈”是监管重点
“双11”期间,商品价格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焦点,也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的主要手段。但商家是否真的实行了承诺过的折扣呢?其实,如果不是经常购买的物品,一般消费者很难判断商家折扣的真假。针对这一问题,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电商处)今年“双11”利用高科技手段将监管矛头对准“价格欺诈”。
记者从电商处了解到,今年新上线的电子商务监测系统实现了智能化实时监测,“系统实现了对上百万家电商经营主体的实时监控,这种大量的数据抓取是人工所无法实现的”,电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双11”到来之前的10月30日,电商处便开始利用电子商务监测系统对天猫几十家典型网店(涉及儿童用品、电子产品等不同行业)的首页产品价格实行自动监测,“系统每个小时都会对首页主打产品的价格进行监测,如果发现有价格变动的调价行为,系统会自动截图将电子证据存储到云平台上,再推送给监管人员,而这些截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利用这一高科技系统,监管人员便可以掌握电商平台商家所售卖产品的日常价格与“双11”促销价格,两个价格一对比便可以得出其真实折扣,进而验证商家是否履行了对外宣称的折扣承诺,若有价格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会进行立案查处。
各商家莫踩“价格雷区”
日前,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发布提醒公告,要求商家在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都应该自觉依法明码标价,规范打折、促销、降价、馈赠等价格促销行为。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少人在购买商品时会关注“原价”“原售价”,以此来计算自己购买产品的折扣。但殊不知,不少商家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本交易场所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这种“虚构原价”的行为是价监局严厉打击的。除此之外,价监局还明文禁止商家实行“虚假优惠折扣”、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等、谎称“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
记者了解到,市价监局执法人员还将在“双11”前在市内进行抽查,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查处。
提醒
遭遇价格纠纷可拨12358投诉
陆先生在网店购买了iphone 6手机,收货后发现手机是假冒正牌的,经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福田局检查,发现网上显示的相关地址是虚假的,无法查处。鉴于网购的特殊性,消费者网购时要重点查看网站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合法经营,也可以查看政府部门、相关交易平台上企业的诚信档案。
每年“双11”,都会有消费者被“套路”,掉入商家预设的陷阱中。今年“双11”到来之际,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结合往年同期和近期的一些消费投诉案例,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温馨提醒,同时也告诫广大经营者要守法经营。
看了今年“双11”打折规则的消费者想必深有体会,各大电商的促销规则越来越复杂,不做足功课,很难获得较大幅度的优惠,消费者在购物时应保持理性,防止掉进“坑”里。消保处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遇到虚假宣传或广告,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一旦发生价格纠纷或发现相关价格违法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监管
工商总局提“七不得”要求
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记者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