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元突然变1800元?搬家要警惕这四大“陷阱”
来源:深圳晚报
发布日期:2017-11-17 09:54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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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讯 搬家是不少市民都会涉及的消费领域,可如今却有不少搬家公司打着"低价"的幌子忽悠消费者。日前,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搬家陷阱"已逐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搬家时应选择有明确登记信息、固定经营地址的正规搬家公司,切忌一味追求低价。

近日,消费者郑先生向市消委会投诉称,其于11月14日通过网络向吉米搬家公司订购搬家服务,并与商家谈好一辆大车可装完物品,价格为880元。搬家当日,现场却来了两辆小货车,对方称因限行所以改用小货车,并要价1800余元。郑先生认为该公司存在恶意欺骗现象,侵犯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求退还额外收取的服务费用。

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2016年至今,市消委会共收到搬家类投诉近百宗。市消委会指出,消费者应警惕搬家公司"坐地加价"、"层层转包"、"粗暴搬运"以及"不签合同,不开发票"这四大陷阱。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搬家公司因人手不足等原因常常会把搬家业务转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而其他搬家公司则借此坐地起价,使消费者权益受损。有的搬家公司则故意隐瞒车辆限行等规定,从而变相加价。

搬家公司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才能避免"搬家陷阱"呢?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应先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搬家企业注册登记情况,并查看其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选择正规搬家公司,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此外,消费者在搬家前应与搬家公司就物品清单、物品价格和搬家车型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并以协议或合同等形式进行确认。(见习记者 吴洁)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