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反家庭暴力法》自去年3月实施以来,深圳市公安系统共发出告诫书283份,法院系统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75宗。11月25日,深圳市政协举行《深圳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研讨论证会,总结交流深圳落实国家《反家庭暴力法》成效和存在问题。
深圳市政协副主席王璞表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尽快建立党组织牵头、政府部门参与、社会组织运作的多部门反家庭暴力合作机制。尤其要发挥公权干预作用,切实为受害者支起法律安全的防护网,有效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全国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李岳阳表示,深圳要继续发挥中国改革试验场和前沿阵地作用,尽早出台深圳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新路子。
据了解,自2016年3月1日国家《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深圳市公安系统共发出告诫书283份,其中,治安处罚49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7人;法院系统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75宗,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0份;民政系统共提供人身安全庇护21人次。全市10个区(新区)共建立了10个婚姻调解委、85个婚姻调解室,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84宗。(记者 张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