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轨道交通16号线同乐村站至坪山站区间工程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的公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深圳城市轨道交通16号线工程(同乐村站至坪山站区间)建设项目选址和预审。
项目申请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建设,经核该选址范围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面积8184.64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0天,自2017年11月 23日起至12月 22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情况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联系,也可将意见寄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邮编:518172),邮寄件需注明“16号线工程(同乐村站至坪山站区间)建设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进行报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四、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高新园区冬青路(原景园公寓)
联系人:熊工
电话:(0755)28904158
传真:(0755)28900430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