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林玟珊)据"深圳人社"消息,2017年前三季度深圳运用市欠薪保障基金为1956名员工(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9%)垫付被拖欠工资1280.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3%)。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集中曝光今年1至3季度被垫付欠薪企业名单,共有75家企业,其中第三季度被垫付欠薪企业数最多,达31家。
不过从欠薪的企业来看,传统的餐饮、制造业仍是被垫付欠薪的主要类型;科技类、金融类的企业也不在少数。
这也表明随着竞争的加大,创业企业不断兴起,深圳欠薪的企业类型渐趋多元。
其中这几家企业被垫付欠薪金额最多!超过上百万元:
捷诚雅年手袋制造公司欠薪152万余元,被垫付欠薪129万余元。
盈德智能科技欠薪151万余元,被垫付欠薪125万余元。
深圳为了解决欠薪问题,做了什么样的举措?就让我们来看看吧!
建立欠薪保障基金解决欠薪问题
每个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均会面临竞争失败无力支付工资的市场风险。通过建立欠薪保障基金解决特定条件下欠薪问题,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通行做法。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非常重视欠薪保障制度的建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指出,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深圳率先在全国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1996年,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依法设立欠薪保障基金。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积极指导和协调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贯彻落实《欠薪保障条例》,对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隐匿或逃逸的欠薪单位,依法启动欠薪保障法定程序,为员工垫付一定数额工资,然后代员工继续追偿欠薪。
欠薪保障制度在深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深圳市通过立法率先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一方面保障员工获得劳动报酬权,维护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在全国欠薪保障立法方面先行一步,为全国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