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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男子吓坏了:十几个人拿棍子叉子住进他家

来源:DV现场 发布日期:2018-01-08 09:52 坪山新闻网

深圳的贝先生打电话来跟我们求助,说6日下午三点多突然有十几个人进入他的家里,手里还拿着棍子和防爆叉,没有跟他商量就把门锁给换了,甚至还有几个人在自己家里住了下来。哇,这么恐怖,这些人究竟是什么人呢?

  7日上午十点多记者来到贝先生所在的中熙香缇湾A座,却发现门是紧紧锁着的。由于隔着门听不到贝先生说的话,记者只能通过电话跟门那边的贝先生沟通。贝先生告诉我们,现在客厅里就坐着三个昨天闯进来的人,而大门新锁的钥匙在他们三个人的手里。

  这些人究竟是什么人呢?怎么会明目张胆的进入到贝先生家里呢?

  隔着门缝,贝先生把租赁合同递给了我们,在上面我们看到租期是2014年8月到2024年7月底。贝先生说,因为房东说租十年价钱可以优惠,所以当时已经把十年的房租共计一百零八万都付给了房东,自己进行装修后自己住了一间房,把其余的几间房都出租给了别人。而在去年11月份,门上突然张贴一张公告。说他的房子要拍卖。

  从那次之后新业主就多次上门来要房子,甚至还对房子进行了停水停电,导致其余房间的租客都搬走了。随后记者拨打了贝先生提供的刘姓房东的电话,但是怎么也无法联系上。

  既然是有纠纷,那能否把门打开大家协商呢?经过记者多次沟通,客厅里的人终于走了出来。该名男子告诉记者,他们是受新业主的委托来帮忙看房子的,并没有赶贝先生离开。

  害怕的贝先生不得不报警处理,随后警察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解。对于这种情况,有法律界人士就表示,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新的买家拍卖房子之后,也应当继续履行原来的租赁合同。

  律师:对于现在这住户,无法继续使用自己的物业的情况下面,他可以选择向原来的业主,主张违约责任,新业主如果阻拦住户继续使用的话,如果使用违法的方式,对于租户他所造成的损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陈律师表示,如果双方无法就租赁问题进行协商的话,住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相关的合法权益。

编辑:郑则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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