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他人办信用卡 骗取手续费激活费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由南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曾某诈骗案,经法院一审审理,判处曾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7年2月,曾某以办理高额信用卡为诱饵,将朋友苏某公司宣传的“金浦信购卡”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引诱他人办理。受害人续某、陈某信以为真,各向曾某交纳3000元手续费办理额度为30万元的“金浦信购卡”。在收到“卡”后,曾某又以需交纳5000元才能激活该卡为由,欺骗续某、陈某分别交纳4000元、5000元。(记者 包力 通讯员关建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