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民法院首批人民陪审员接受岗前培训
来源:深圳侨报
发布日期:2018-10-22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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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坪山讯 (记者 吕晓春)日前,坪山区人民法院32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在广东法官(培训)学院圆满落幕。作为该院选任的首批人民陪审员,他们将正式开始履职,参与案件审理。

为期三天的培训,由省高院、广东法官(培训)学院理论素养深厚、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级法官、资深讲师授课,重点围绕陪审员参审活动与程序要求、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权利、职业道德、司法礼仪与审判纪律、诉讼规则与诉讼调解等内容展开。通过专业、系统的岗前培训,让首批新任陪审员明晰自身职责定位,准确把握审判纪律与职业操守的要求,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坪山的法治事业贡献力量。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制是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让普通公民协助司法、见证司法、参与司法。根据相关规定,人民陪审员可以审阅案件的材料、参加案件开庭审理和评议。在案件评议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参加三人合议庭的,可对法律适用行使表决权。

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注重从社会视角看问题,以普通的公众价值观与法官职业化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