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杨涛 通讯员 黄浩)日前,《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全面加强对辖区内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管理。
据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负责人介绍,该《暂行办法》适用于在坪山区行政管理区域内土地上进行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建设行为。坪山区行政管理区域内土地包括国有未出让土地、国有已出让土地、未完善征转手续土地、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地以及其他合法权属用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暂行办法》根据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监管的环节,对机构职责、适用条件、延期申请和到期处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疏导临时建设需求为出发点,结合规划土地监察的要求,对临时土地使用和临时建筑建设予以政策支持,提出处理意见。
《暂行办法》具有五大亮点:统一规范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监管;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规范了申报材料的提交;进一步完善了建设手续;健全了查违拆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