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吕晓春)记者从坪山区应急管理局获悉,针对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专项执法行动已正式启动。专项执法行动一直持续到今年9月底,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执法检查、“四不两直”督查等措施,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内部落实到位,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和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作业场所企业以及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和《广东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六项职责,对不了解、不熟悉、不履行职责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从严惩戒。
根据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在4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期限、验收结果等形成清单,存档备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各街道将在5月30日前完成辖区纳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全覆盖检查。自6月开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重点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暗查暗访和督导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执法行动中,该局将坚持抓点促面,集中查办一批对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重视、不落实的典型案件,切实做到处罚一批、教育一片,聚焦一点、推动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