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杨涛 通讯员 邱雯)为规范电动二轮车销售门店的管理,推进电动二轮车带牌销售工作,8月12日上午,坪山区交安委办组织召开坪山区电动二轮车门店带牌销售工作培训会。会议由坪山交警大队事故特勤中队副中队长黄志雄主持,坪山区48家电动车销售门店的负责人参加。
会上,黄志雄指出,现在居民电动二轮车上牌工作已接近尾声,接下来将实行带牌销售,各销售门店负责人要在培训会上认真听讲,为电动车带牌销售阶段做好充足的准备。随后市电管办陈亮从车辆申报操作流程和居民扫码购车备案操作流程两个主要方面进行讲解,以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从销售门店的业务授权、销售申报、安装车牌出售车辆等环节进行详细解说,各门店负责人员专注听讲、积极提问、认真记录,现场反应热烈、气氛高涨。
最后,黄志雄现场对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并强调三点内容:一是各销售门店要积极申报,遵守操作规则,按操作流程申请权限;二是严禁跨店售卖带牌车辆,禁止名下多家门店的负责人对同一销售资质多店使用;三是规范售卖车辆,不仅要做到出售车辆要摆放整齐、有序,更要同步对购买车辆居民开展安全教育,严格要求购车居民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线上学习,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出行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