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6 号)
《关于接受徐国东等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已由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现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13日
关于接受徐国东等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9月13日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徐国东、潘伟恩、李芳胜、吴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辞去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国东、潘伟恩、李芳胜、吴娟辞去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区二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潘伟恩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后,其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吴娟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后,其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本决定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