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17日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3日至2月24日在坪山区委大楼召开,会期二天。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审议坪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坪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坪山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坪山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坪山区2023年本级预算;
四、审议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坪山区2023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