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可见“坪山蓝”,推窗可望“马峦绿”。碧空如洗、白云悠悠,花儿在春风里微笑,鸟儿在枝头欢唱,小动物们也在乐园里闲适自得,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正在坪山徐徐铺展。“生态环保”诗歌朗诵比赛,用诗歌展现自然之美、生态之美、人文之美。
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开展,欢迎热爱环保、关心环保的市民群众踊跃参与。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
征集内容
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自选诗歌或原创诗歌进行朗诵,诗歌内容需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环境等相关。
作品要求
1.诗歌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弘扬生态文明之美,紧扣活动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可单人朗诵,可亲子朗诵,可采用配乐、道具等辅助手段增加演出效果,但必须以朗诵为主,所需物品由参与选手准备。
3.朗诵时长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4.如诗歌为原创作品,需标注【原创】二字。
参赛方式
1.本次比赛采取视频录制的方式,视频需保证画面清晰稳定,无明显背景噪音,录音清晰,横屏拍摄,MP4文件,有条件者可配字幕。
2.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信息参赛。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由朗诵水平、精神面貌、艺术效果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朗诵水平(60分)
1.朗诵内容符合本次比赛要求,主题积极向上,感染力强(10分);
2.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能够正确把握诗歌节奏和韵律,表演完整(20分);
3.能恰如其分地表达诗歌内涵,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30分);
备注:朗诵优秀自创诗歌适情加1-3分,脱稿朗诵适情加3-5分。
二、精神面貌(20分)
参演者衣着得体,精神饱满,姿态大方,表演能与朗诵融为一体。
三、艺术效果(20分)
参演者朗诵富有感情,使用的配乐、道具等辅助方式能与诗歌朗诵主体和谐搭配,对作品的理解深刻,处理得当,给人以美的享受。
评选奖励
由活动主办方成立评委会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统一评选,确定获奖作品,评选结果将在2023年5月底进行公布。届时,以手机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获奖者领奖事宜。
一等奖1名
可获奖金2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2名
可获奖金1000元及证书
三等奖2名
可获奖金500元及证书
优秀奖5名
可获奖金200元及证书
获奖者将有机会出席今年坪山区六五环境日主会场活动,并在活动现场领奖。同时将有机会参与后续坪山区生态环保类的宣讲活动或成为其他生态环保类宣讲活动的主讲人员。
活动声明
1.若因作品本身导致的相关纠纷及版权问题等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2.本次活动为非盈利的活动宣传,提交作品即视为作品提供者自动授权活动主办方免费使用,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全部报送作品拥有展示、报道、宣传的权利。
3.活动主办方对活动规则保有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
联系人:阳女士
联系方式:1787343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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